从党史中总结方法论 ——教育学院召开本学期第六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 教育学院党建网

2021年6月15日,教育学院召开本学期第六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陈斌主持,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集体学习现场)


陈斌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教育学院党委换届选举的批复及任命通知,他说,为了更好地发挥新一届学院党委的集体作用,有必要重温毛泽东关于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明确各位委员的工作职责他带领大家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并将12条工作方法归纳为党的工作原则执行机制、决策机制、办事效率、从政道德和思想方等几大方面,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要深刻领悟党委会工作方法,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落到实处,担负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以科学的工作方法来提高领导能力,推进学院全面发展。

 副院长、宣传委员曾牧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为题,总结了党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后,克服了十八大之前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他还以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为例,指出只有善于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组织委员周乐平与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她认为,要贯彻落实工作条例,首先要了解条例制定的背景及其意义,在此基础上,她归纳了条例的四个基本原则,重点对三大具体工作内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对条例的学习心得: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二是要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随后,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郑凡强用七个关键词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行了解读,他表示,意见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把党章党规中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是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委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承担对下级的监督职责,同时开展同级间的监督,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副院长、统战委员周红春和保密委员肖春红则对《暨南大学贯彻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周红春认为要准确把握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意图,发挥“暨南学派”的特色作用,将港澳优质高等教育引进来的同时,将广东的高等教育办出去,并结合继续教育的特点提出学制改革、创新学习模式、引进线上课程、专业设置、平台建设等五点工作思考。肖春红提出要将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作对比,深化“学校+”合作模式,利用政策优势扩大继续教育在香港的招生规模,开办两地培训业务,打通区域屏障,促进协同发展。

院长、党委副书记李世云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不管学习文件制度还是贯彻落实方案都应重视方法论,中国革命之所以成功,正是因为共产党的领袖善于结合国情、尊重历史、寻找方法,我们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也应该讲原则、讲方法。他对党委班子成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学会“慎独”,进行自我监督,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二是要将想法转化为实践,对工作的设想形成可行性方案后提交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三是要花更多的心思思考学院的未来,为学院的四个分院进行合理定位,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会议决定,由周红春同志牵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学院贯彻落实《暨南大学贯彻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会议还对学院党委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讨论。